What We Do
《中式疗愈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T/CPPC 1110-202
2025-04-15发布 2 0 2 5 – 0 4 – 1 8 实 施
——部分摘录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关村精准医学基金会、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西医慢病防治促进会、 中国中医科学院培训中心、北京歧黄盛景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认证和标准化分会、 北京市东城区华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绿洲源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秋莉、张立新、于智敏、邹世冬、吴英慧、梁兰星、郑昭瀛、王昊、邹博文、成春梅、 李璐楠、吕傈红、张丽丽、孙茵、邬抒航、郑晓霞、何勇、何青、罗彩霞、成波、于娜、唐传美、周玮、楼旭慧、 任娜娜、周传阔、王琦、董裕乾、李响、王淋渤、周建柱等。
引言
疗愈服务是一种泛健康服务,中式疗愈源于中国传统医学与文化,融合现代理念与工具,是一种注重 整体观、个性化和遵循自然节律的健康管理活动。
目前,有疗愈需求的人群基数较大,然而优质服务的供给仍存在显著缺口,疗愈方法种类繁多,但缺 乏统一的服务规范,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本文件旨在明确服务流程和质量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信任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树立行业信誉,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弘扬传统文化与医学的号召,探索文化传承与时代发展的协同路径,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中式疗愈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式疗愈健康管理服务(非医疗)的服务原则、服务保障、服务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提供中式疗愈健康管理服务的机构(包括健康管理中心、养生会所、在线健康平台、健康旅游机构、社区健康中心、培训机构等)规范其服务活动,或寻求相关方(如行业协会)对其符合性的确 认,也可用于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中式疗愈健康管理服务认证活动。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式疗愈 Chinese healing
具有中国特色,融合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理论,强调天人合一、心身整体、辨证施治、预防为主,以促进身心健康状态为目的的非医疗性服务活动。
3.2
健康管理 wellness management
对服务对象健康进行分析评估、方案制定、疗愈实施、跟踪反馈,提供全面、个性化的饮食、运动、睡 眠、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中式疗愈服务,以维护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
[ 来 源 :GB/T 39509—2020,3.1,有修改]
3.3
情志 emotion
中医学对现代心理学情绪包括情感的特有称谓,是人和高级动物共有的对内外环境变化产生的涉及 心理生理的复杂反应。
注:它具有特有的情志体验、情志表情和相应的生理和行为的变化;发生在一定的情景之中,其反应和表达方式与个体心理、生理状态有关,其中包括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反应,在中医理论中被称为“七情”“五志”。
3.4
五态人格 five–pattern personality
基于《黄帝内经 ·灵枢 ·通天篇》,以中医学理论为指导,按人格中阴阳属性含量,将人格从阳多阴少, 到阴多阳少划分:太阳、少阳、阴阳和平、少阴、太阴。
3.5
人格维度 personality dimension
五态人格中的某一人格类型,反映了个体在思维方式、行为特点等方面的特征和趋势。
3.6
人格特质 personality trait
五态人格中每个人格维度对应着不同的心理特质,可以帮助分析个体在不同情境下的反应方式。
3.7
五五体质 five-five constitution
依据中医理论,基于人体的气血阴阳的虚实及机体功能状态,将体质分为13类,包括平人质、阳热 质、阴寒质、阳虚质、阴虚质、偏湿质、多痰质偏风质、偏燥质、气虚质、血虚质、气滞质、血瘀质,这13类体质类型通常是以复合的形式出现,也可单独出现。
3.8
五感疗愈 five sense healing
围绕人的形(视觉)声(听觉)、闻(嗅觉)、味(味觉)、触(触觉)五种感官,运旭色彩、声音、芳香、饮食、 触觉体验,激发人体身心的积极响应,进行身心调养的方法。
3.9
色彩疗愈 color healing
以中医五态人格理论为指导,色彩心理诊断为切入点,遵循光波原理、色彩脏腑学、色彩经络学,结合色彩能量精油等调养工具及手法,进行经络、脏腑、脊椎的身体调养,以及认知、情绪及行为调养。
3.10
二十四节气疗愈 twenty-four solar term healing
依据《修真图》,以二十四节气为时间尺度针对人体生命主轴—脊柱,结合传统养生技法和现代科 学技术,古为今用、多科融合:身心兼备、自然安全地恢复人体身心健康状态的系统养生方法。
4 服务原则
4.1 天人合一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自然界的变化可直接或同接地影响人体的生理功能和 病理变化,疗愈与服务对象所处的自然节律(如四季、节气、昼夜)、地理位置、社会环境相协调,即“因地制 宜、因时而异”。
4.2 心身整体
以整体观念为基础,将人体看作各个部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同时改善心理与身体状 态,促进人体系统的整体有序运作。
4.3 辨证施治(辨证调适)
在疗愈过程中,注重个体间的差异,强调根据个体的具体情况(如体质、人格特征、性别、年龄、生活环 境等),制订个性化的疗愈方案。
4.4 预防为主
强调“治未病”的预防思想,倡导通过调整生活方式、饮食习惯、情志调养和适当的运动锻炼,维持健 康状态。
5 服务保障
5.1 服务机构
5.1.1 应具备开展服务的相应资质,以及服务所需的场地、人员、设备设施。
5.1.2 应配备相应的运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专业服务人员应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专项技能和技 术能力。
5.1.3 不应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服务项目。
5.2 服务人员
5.2.1 应接受中式疗愈相关培训,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具有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
5.2.2 仪表行为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b) 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c) 语言文明、清晰;
d) 主动服务,对服务对象富有爱心。
5.2.3服务人员应持有业技能培训证书,具备服务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5.2.4 应保持个人卫生,不佩戴影响工作或潜在伤害隐患的物品,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的相应要求,采取佩 戴口罩、手部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
5.2.5 应按约定时间提前联系服务对象,若服务对象时间有变化,应做好记录并重新约定时间。
5.2.6 应在服务前检查设备、用品工具的安全性和完好性,适用时确保已消毒。
5.2.7 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感受和体验,不将隐私透露给和服务无关的第三方。
5.2.8 应告知服务对象当次服务内容,提示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和注意事项,按照6.3的服 务方案开展服务,不应违背服务对象的意愿临时强加服务
5.2.9 应观察服务对象的身体和情绪变化,旦出现是常情况,应停正服务,并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办法 采取相应措施。
5.2.10 应做好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5.3 服务场所
5.3.1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许可机构资质、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相关资质、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 费标准等信息。
5.3.2 环境应保持卫生、舒适、安静,注重隐私保护和分围营造。
5.3.3 应配置与中式疗愈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功能区,例如接待区、训练室、按摩室、影音室、芳香室等。
5.4 服务设施、用具
5.4.1 服务设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建筑、消防、安防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5.4.2 服务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质量等相关规定,使用合格产品。
5.4.3 应定期或每次使用后清洁、消毒服务设施,符合 GB 37488的要求,维护服务对象的安全和健康。
5.4.4 一次性用品用具应执行一次性使用,不得重复使用,可重复使用的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 消毒”。
5.4.5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服务设施、用具,如音乐疗愈服务中使用的音箱、播放器等,确保正常运行。
5.4.6 应配备急救箱,急救箱内包含常用急救药品、绷带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5.4.7 适用时,应提供储物柜或专用区域,方便服务对象存放随身物品。
5.4.8 宜配备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不便者使用,无障碍设施应符合 GB 50763的相关规定。
6 服务要求
6.1 接待
6.1.1 接待人员应热情周到,耐心了解、收集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和服务诉求,并做好记录,及时传递至 相关部门或负责人。
6.1.2 接待人员应主动、详实地向服务对象介绍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必要时引导服务对象 参观服务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等。
6.1.3 接待人员应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对于无法当场解答的问题,应留下联系方式,并在24h 内 予以答复。
6.1.4 应支持电话或线上接待服务对象。
6.1.5 现场接待应为服务对象提供座椅、饮水等基本接待服务,设置明显标识。
6.1.6 应协助有明确服务意向的服务对象填写基本信息表。
6.2 评估建档
6.2.1 应根据服务需求对服务对象的体质和心理状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参见附录A:
a) 体质评估:采用中医望闻问切等方法,结合现代健康评估设备和五五体质等量表化方法工具,进 行身体状态评估;
b) 心理评估:根据五态人格、SPIRE 模型等量表化方法工具,进行心理状态评估。
6.2.2 提供二十四节气疗愈服务时,应针对人体脊柱状态进行逐一触诊检查,结合现代检测设备结果和 服务对象的直观感受及状态,运用节气养生体系理论,对其身心状态做系统评估。
6.2.3 应保留服务对象的评估记录,建立详细的健康档案,记录体质、心理、生活方式、既往病史与家族病 史等信息,为后续个性化疗愈方案提供依据,定期更新。
6.2.4 应将评估情况告知服务对象。
6.3 制定服务方案
6.3.1 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疗愈方案,可包括情志调养、五感疗愈、二十四节气疗 愈服务等。
6.3.2 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所需周期与当前周期目标、频次;
b) 使用的疗愈方法、工具、设施设备;
c) 常见疗愈服务风险及应对措施说明;
d) 服务对象自我调整的练习指导和建议;
e) 服务对象状态变化跟踪及随访的内容及频率;
f) 方案调整机制。
6.3.3 应根据服务方案,合理配置相应的服务人员。
6.4 签署服务协议
6.4.1 适用时,服务机构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6.4.2 服务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b) 开展服务的地点、方式和期限;
c) 服务内容和形式;
d) 服务标准;
e)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f) 双方权利和义务;
g) 服务对象财物、安全的保障约定;
h) 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约定;
i) 对服务提供过程中紧急状况的处理约定;
j) 服务对象隐私保护约定;
k) 协议的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的条件;
1) 违约责任。
6.4.3 若无签订服务协议的需求,应在提供服务前对服务对象的要求进行确认。
6.5 服务实施
6.5.1 情志调养
6.5.1.1 情志调养服务包括心理调养和行为调养。
6.5.1.2 情志调养建议可参考五态人格评估结果:
a) 得分偏离均值最远的1个~3个人格维度;
b)a) 的人格维度中与临床病症相关度高的人格特质;
c) 兼顾a) 的人格维度中其他人格特质;
d) 设定调养优先级,确保重点问题先行解决;
e) 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个性化运用传统运动、中医养生等方法,增强调养效果。
6.5.1.3 心理调养建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针对偏颇的认知模式,提出具体矫正建议;
b) 设计适合服务对象的情绪管理练习,包括正念冥想、情绪表达技巧等。
6.5.1.4 行为调养建议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
a) 兴趣爱好:书法、绘画、手工、园艺等;
b) 日常锻炼:登山、长距离慢走、广场舞、瑜伽等;
c) 传统运动:太极、易筋经、五行掌、八段锦等;
d) 生活起居:饮食、作息、睡眠、中医调理等。
6.5.2 五感疗愈
6.5.2.1 五感疗愈服务包括色彩疗愈、音乐疗愈、芳香疗愈、食物疗愈、按摩疗愈,可参考附录B。
6.5.2.2 按照服务方案依次实施不同感官疗愈服务,各感官服务环节应保持时间均衡、过渡自然,避免过 快切换使服务对象产生割裂感。
6.5.2.3 提供色彩疗愈服务时,应做到:
a) 根据服务对象的评估结果,确定适合的色彩疗愈方案,可参考附录C;
b) 根据服务对象的状态,适时调整色彩疗愈方案;
c) 使用安全、柔和的光源,避免造成视觉疲劳或心理不适。
6.5.2.4 提供音乐疗愈服务时,应做到:
a) 根据服务对象的评估结果,确定适合的乐曲;
b) 音量保持在适宜范围内,并在安静、舒适的聆听环境进行,避免外界干扰;
c) 使用优质的音响设备并在服务前进行测试,避免影响服务效果;
d) 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与所处环境,选择相应的音箱数量、音量、音效以及摆放位置;
e) 服务对象若在服务过程中陷入沉睡,不应猛然唤醒。
6.5.2.5 提供芳香疗愈服务时,应做到:
a) 根据服务对象的评估结果以及气味偏好测试,确定适合的芳香类型;
b) 使用的香氛产品安全无害,避免刺激性和过敏性成分;
c) 保持空间内芳香浓度适中,不得超过服务对象可接受的范围;
d) 明确告知服务对象使用的精油成分及作用。
6.5.2.6 提供食物疗愈服务时,应做到:
a) 根据服务对象的评估结果饮食习惯、生活方式、过敏情况 食物禁忌、中医体质特征,结合四季 变化及服务对象所在地理位置,提供适宜的饮食疗愈建议;
b) 保证食品安全,确保食材新鲜、健康、无污染。
6.5.2.7 提供按摩疗愈服务时,应做到:
a) 根据服务对象的评估结果,提供适宜的按摩方案;
b) 在安静、温暖和舒适的空间内提供按摩疗愈服务,可使用柔和灯光、舒缓音乐和清新空气提升放 松 效 果 ;
c) 提童知悉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避开禁是不适部位。
6.5.3 二十四节气疗愈
6.5.3.1 二十四节气疗愈服务包括节气咨询节气康体和顺肘生活。
6.5.3.2 节气咨询可根据服务对系的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结果,通过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方式,针对具体 的某种情志、思维模式或行为模式卡点,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6.5.3.3 节气康体可按照每个节气的特性,对应人体脊柱、经络穴 位 肠 道 等 位置(可参考附录 C), 配以 灸法和手法:
a) 灸法:不同药方的灸以及灸疗的不同配穴:
b) 手法:疏通淤堵。
6.5.3.4 顺时生活可按照二十四节气展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节气旅修 ·根据当年节气对应的不同方位,确定地点,组织服务对象前往目的地,通过上课、调 理、游玩等不同方式,调整身心状态;
b) 道地饮食:结合节气理论,提供不同节气对应不同方位城市的道地原产地食材;
c) 节气功法:按照节气对应的人体脊柱经络脏腑等不同位置,通过站桩、打坐、节气导引等方式,强 身健体;
d) 居家生活:按照每个节气的特性,结合气候以及地域特点,提供熏香、精油、调理用品、灸条灸盒 等使用建议;
e) 节气养生课程:结合真实案例,按照二十四节气的顺序,对于大多数人在特定节气容易表现出的 情绪、思维状态予以分析和指导,并给予生活方式建议。
6.6 服务变更终止
6.6.1 当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服务需求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服务已经开展一段时间后,应重新评估服务 对象,调整服务方案与服务协议。
6.6.2 服务提供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终止服务协议:
a) 违反服务约定;
b) 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协议;
c) 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
6.7 服务效果评估
6.7.1 服务结束,服务人员应征询服务对象的意见,通过签字等方式完成服务验收后离开服务现场,并做 好 记 录 。
6.7.2 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效果评估标准,通过量化指标和服务对象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效果进行 评 估 。
6.7.3 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应采取面谈、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服务对象进行跟踪随访。
6.8 服务监督改进
6.8.1 应对外公布监督和投诉电话 土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6.8.2 服务监督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a) 电话、微信回访;
b) 填写满意度调查表;
c) 社会监督等
6.8.3 应明确满意度调查的频率、方式和内容,定期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收集反馈意见。
6.8.4 应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服务调整和优化,确保后续服务的有效改进。

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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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 Work
AI测评+调养
建设中






Our Work
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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